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<<<<<
帐号:
密码:
 忘记密码
台湾生态农场PGS标准(草案200911.20)

一、基本规范 

1. 验证机构应为通过ISO Guide 65认证之验证机构; 

2. 检验机构应为通过ISO 17025认证之实验室; 

3. 生态农场验证证书有效期为一年; 

4. 禁止使用基改物质或化学资材及药剂; 

5. 生态农场生产的产品农药物残留为输入国之标准的5%以下; 

6. 农场建设必需以生态工法为主; 

7. 农地需保留生态栖息地; 

8. 农场需设置有效的缓冲带及隔离设施; 

9. 耕作地四期中需三科以上作物轮作,休耕时需种植绿肥; 

10. 长期作物必需以草生或间套作绿肥; 

11. 动物饲料来源50%以上应是本场所生产; 

12. 组织及成员(农户)都拥有证书,成员享有销售产品的权利; 

13. 验证费用应由组织来负担,参与组织权利必需自由开放; 

14. 针对整个农场进行验证而非某个单一的产品; 

15. 产品要有销售证书及张贴生态农场标章证明; 

16. 生产或加工的信息需公开并可追溯; 

17. 产品包装应以环保材料为主,并尽量减少过度包装; 

18. 禁止同样产品平行生产; 

19. 其它未规定部份需符合政府及验证机构之有机标准。

 二、质量管理系统 

20. 农户要有进行自我查核,每年最少一次以上。 

21. 农户需要有当地农户做同行稽核,每年一次以上。 

22. 农户同行稽核报告及客户抱怨申诉纪录由消费代表做稽核,每年一次以上。 

23. 农户及组织内部管理系统要有消费代表稽核纪录,每年一次以上。 

24. 农户及组织都要建立客户抱怨申诉纪录。 

25. 组织要建立PGS管理审查委员会(要有组织章程),最少要有三方利益代表。 

26. PGS内部稽核员及消费方稽核员需符合稽核员资格要求。 

27. 组织内部管理系统(ICS)由消费代表做稽核,每年一次以上。 

28. 验证机构稽核组织PGS管理系统,每年一次以上。 

29. 验证机构稽核组织成员生产纪录,抽验数量β√n(风险系数β=1、1.5、2、2.5、3,n=代表组织成员人数。),最少稽核2位以上。 

30. 首次验证β=1如无不符合项,第2年抽验以第一次抽验人数再平方根取无限进位取整数稽核,第二年如无不符合项,则第三年再以第二年抽验数平方根取无限进位取整数稽核。当年如有不符合项则次年就恢复β√n 抽验方式(含后市场、主管机关及验证机构所追查之不符合项)。 

31. 组织对全部参与者应建立提升能力培训的持续方案,并建立完整的人事纪录。 

32. 有明确罚则定义,处理农民不符合标准及规定。 

三、社会责任 

33. 为支持节能减碳政策,产品应以在地消费为推广原则。 

34. 要有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,保护生态自然环境,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,惠及后代免受自然威胁的程序。 

35. 尊重当地传统和文化,鼓励当地消费者从经济及行动上支持生产者的活动。(培训关于有机农业、可持续发展农业和公平贸易的相关技术要求,参与验证系统、管理和聘用本地的技术人员等)。 

36. 尊重基本人权及劳动者的权利,拒绝剥削生产者,消除强迫或强制劳动及就业方面的歧视,并重视妇女权利及禁止非法雇用童工。 

37. 利用社会机制鼓励消费者的参与,透过当地有机利益者的参与和投入,让他们参与管理当地的验证过程。 

38. 全部活动必须合法、公开、透明全过程的信息。 

39. 组织或成员需完全对有机事实负全部责任,应有保障保险机制。 

40. 组织应积极与其它地区PGS组织建立沟通合作管道。 


拟稿人:郑逢喜,中华有机农业协会秘书长 于2008.09.25 修正纪录:2008.10.07第一次修正,2008.11.27第二次修正,2009.11.20第三次修正。

点击率:42275 发布时间:2014-09-16
中华有机农业协会   版权所有

E-Mail:coaatw1@gmail.com